关于到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职的通知
- 发布人:admin
- 时间:2016-05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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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《关于邀请贵校教师到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职的函》,现商请我院选派优秀教师到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职,参与发改委相关业务工作。
一、选派条件
1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有开拓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,自愿从事挂职工作;
2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理论水平,能够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;
3、年龄一般在40周岁左右,身体健康。
二、挂职岗位、方式与时间
按照人岗相适、专业对口、发挥专长的原则,根据挂职人员意愿,充分协商,科学合理安排挂职岗位。挂职采取半脱产方式进行,根据工作需求和实际情况,灵活掌握和合理安排时间。挂职时问原则上为一年,如果有特殊情况,经协商,可以缩短或延长挂职时间,但最短不少于半年。
有意者请于5月23日到组织人事处报名,经学院研究后进行推荐。
组织人事处
2016年5月20日